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意见》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各级政协组织更好地推进工作、履行职能和发挥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站在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事关人民政协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紧密结合我区政协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履行政协职能的质量和水平,在新的起点实现政协工作的新发展。
一、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意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系统总结了50多年来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历史经验,深刻阐明了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能、主题、任务和工作原则,科学规范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是指导人民政协工作的纲领性文献。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就必须在全面理解其基本内容上下功夫,在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上求实效。要把深入学习《意见》与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政协章程以及省、市、区委相继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结合起来,紧密联系我区政协工作实际,反复研读、深刻领会,更加深化对人民政协性质、地位、职能和作用的理解与认识,更加明确人民政协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主要任务,更好地把握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七项原则,更好地按照“四位一体”要求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进一步适应新形势、认识新任务、树立新理念,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为中心城区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更加富有成效地履行政协职能
《意见》对人民政协履行三项职能,进一步从内容、形式、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更加科学、更加具体的规定。《意见》明确提出:要认真搞好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积极推进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深入开展人民政协的参政议政。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牢牢把握第一要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加积极主动地把政协工作放在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实施,更加充分地发挥好人民政协的职能作用。一是紧紧围绕在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选择区委区政府重视、人民群众关心、政协有条件做好的课题,特别是一些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组织委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开展协商议政,形成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努力探索新形势下政协提案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力争新的一年在提案质量和数量上有新的进展;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广泛收集委员和各界人士对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发展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解决影响发展的思想观念、体制制度、内外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出破解之策,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三是发挥政协联系广泛等优势,积极牵线搭桥,引介国内外有影响和实力的人士来张店投资创业,同时积极反映委员企业和台资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助政府做好相关工作,营造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
三、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为打造平安张店、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经济结构发生深刻调整,社会阶层构成发生新的变化,社会利益关系日益复杂,人民政协发扬民主、加强团结、维护稳定的责任更加重大。《意见》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用。我们要紧紧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团结各界,凝聚人心,广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政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政治和组织优势,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界人士的沟通联系、民主协商,使政协各参加单位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尊重,从而使政协真正成为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合作共事的政治大舞台。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同社会各阶层的联系,积极主动地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我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变为全区人民的自觉行动,形成率先发展的强大合力。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特别是要关注和及时反映当前社会发展中带有突出性、警示性、突发性的问题,协助区委、区政府做好团结稳定工作,为打造平安张店、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雄厚的群众基础。
四、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不断加强政协组织自身建设
《意见》着眼于人民政协事业的长远发展,从四个方面对切实抓好政协自身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我们要按照《意见》提出的新要求,不断探索开展政协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继续建立健全履行职能的各种制度和程序,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政协职能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协理论研究,围绕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完善政协组织机制、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等问题,积极进行研究和探索,为政协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切实发挥政协委员在履行职能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和依法保护政协委员的各项民主权利,加强与党政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健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的跟踪办理和反馈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强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和挂职锻炼工作,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政协干部队伍,不断提高为委员履行职能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我们要抓住学习贯彻《意见》这一契机,始终把促进发展作为政协工作的第一要务,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探索履行职能的新途径新办法,把人民政协事业推向新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