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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贯彻《意见》 推动政协工作发展

[来 源] 淄博政协 [作 者] [发表时间] 2006-5-8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体会

淄博市政协主席 冯梦令

 

    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指导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党中央继1995年发出《关于转发〈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定〉的通知》、2005年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之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充分表明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随着《意见》的深入贯彻,必将进一步推动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人民政协一定要借这股强劲春风,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积极推进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不断开创人民政协工作新的局面。

    认真学习贯彻《意见》,就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协各项工作,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意见》指出,“人民政协在新世纪新阶段的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在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事业、共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而奋斗”,提出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这是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必须牢牢把握的时代主题,充分反映了科学发展观对政协工作的根本要求。中共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其所蕴含的科学理论、科学理念和科学方法,所揭示的发展途径、发展模式和发展手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人民政协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科学发展观作为人民政协的重要指导思想,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和人民政协工作的迫切需要。《意见》为我们今后更好地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协工作指明了方向。

    认真学习贯彻《意见》,就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意见》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作用。”要“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新时期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必须始终把握的行为准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共中央顺应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坚持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人民政协坚持以团结和民主为自己的工作主题,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主要职能、组织构成、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完全一致,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紧密相连。可以说,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是人民政协的天职。在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的过程中,我们要进一步运用包容各界、联系广泛、人才聚集的有利条件,把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信仰的人士广泛团结起来,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凝聚起来,共同致力于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充分发扬人民政协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尊重多数、照顾少数的优良传统,鼓励和支持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充分发表意见、履行职责。积极促进社会主义劳动者之间的团结,加强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联系。发挥民族宗教界人士的作用,增进民族团结,引导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更加广泛地团结一切爱国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以及海内外各方面的爱国力量,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成果来鼓舞人心,用中华文化来维系感情,用经贸和文化合作交流来推动交往,用求同存异来增进共识,共同为振兴中华、统一祖国服务。要积极引导各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的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如实反映群众的意愿和诉求,反映专家学者的建议及主张,努力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

    认真学习贯彻《意见》,就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新途径新方法。《意见》既是人民政协理论的发展和升华,又是人民政协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既有很强的指导性,又有具体的可操作性。创新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使政协工作充满活力的重要源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按照《意见》的要求,认真领会,用心把握,抓好落实,大胆开拓,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政协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必须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积极探索创新,使《意见》中有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各项规定制度落到实处。通过不断的探索实践,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贴近中心、贴近群众、贴近实际。今后我们要紧密结合形势任务的变化、社会环境的变化、委员构成的变化,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不断开拓创新,努力实现政治协商有方、民主监督有力、参政议政有为,把特色工作做精,把共同工作做实,不断提高政协的工作实效,扩大政协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认真学习贯彻《意见》,就要坚持以“三化”为载体,不断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切实抓好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并从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履行职责的各种活动、认真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充分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大力加强政协机关建设等四个方面,对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是新时期人民政协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保证。我们要按照《意见》的要求,进一步为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搭建好参政议政的平台,鼓励大家充分发表意见,营造团结和谐生动活跃的工作氛围;要把教育、培训、考核、表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调动各界别人士的积极性;要坚持思想理论建设领先、苦练业务技能,不断提高政协机关的工作效能,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政协干部队伍,为政协履行职能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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