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协职能不断完善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一职能是逐步明确、充实和完善起来的。1954年政协第一部章程中规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就有关国家政治生活和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重要事项,进行协商和工作”;政协地方委员会“协商和进行地方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工作”。1978年的政协第二部章程对政协的职能,也只提政治协商,没有提民主监督。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邓小平同志的主持下,根据历史经验和现实情况,在制定第三部章程时,第一次把人民政协的职能规范为“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这是政协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到第八届全国政协,在李瑞环主席的倡导下,把参政议政纳入政协职能,使之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市政协根据政协章程履行主要职能,参政议政水平逐步提高,各个时期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通过例会进行政治协商。在“文化大革命”前的三届委员会期间,全委会和常委会对有关全市政治生活和统一战线内部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如对《农业发展纲要》、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市人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等进行酝酿协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工作重点转移,政协的全委会、常委会及主席会议围绕全市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每年的全委会对《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报告等进行协商,提出意见和建议。每届的常务委员会,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精选会议议题,进行专题协商。如对《淄博市“八五”计划纲要》、《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充分协商,对于科学制定跨世纪宏伟目标发挥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年来围绕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加快淄博市陶瓷产业发展、改善投资环境等进行协商,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这些工作的开展。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进行专题调研是履行政协职能的基础,是开展经常性参政议政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历届市政协都把经常性的专题调研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几届市政协,抓专题调研尤为突出。四届、五届委员会期间,各工作组围绕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贯彻民族政策、农村医疗卫生状况等进行调查。六届委员会期间,围绕吨粮田开发、强化农业服务体系、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等进行深入调查,写出调查报告。例如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共淄博市委“科教兴市”发展战略,市政协组织130余名委员,历时2个月开展科教兴市大调查,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查报告,并向中共淄博市委专题汇报,受到中共淄博市委高度评价。七届委员会期间,围绕农业和农村工作、搞活大中型企业、重点工程、发展个体私营企业等进行调查,写出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八届委员会期间,围绕下岗职工再就业、“抓大放小”、工业管理体制和财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城区社会治安、台属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民族经济发展、农业科技等进行调查。这些调查题目选得准,时机掌握得好,写出的调查报告受到中共淄博市委书记、淄博市人民政府市长的高度评价,为推动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充分发挥提案的作用。政协提案是履行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市政协的提案工作逐步发展,1983年设立提案工作委员会,1988年改为提案委员会。市政协六届二十三次常委会审议通过《政协淄博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八届三次常委会修订了这个《条例》,使政协提案工作更加规范化。自市政协一届一次全委会议以来,共有委员6853人次,提出提案6122件。其中《关于工业行业管理部门深化改革的建议》、《关于淄博市公路客运管理体制的现状与改革的建议》、《关于杜绝少年儿童进入营业性娱乐厅的建议》、《关于加快陶瓷发展的建议》、《关于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建议》等180件被评为优秀提案,在促进全市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自七届市政协以来,对于涉及全局的重要提案,在进一步调查研究、反复论证、充实内容的基础上,经主席会或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作为“建议案”送达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取得良好的效果。如《关于健全农技推广体系的建议案》、《关于农用土地保护、利用和开发的建议案》、《关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建议案》、《关于组建化工企业集团的建议案》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八届市政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开创政协提案工作新局面,在三、四次全委会期问,精心选题,确定“一号提案”,并把“一号提案”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坚持不懈,狠抓督办,促进落实,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领导好评。《大众日报》称之谓“一号提案金不换”,群众称为“精品工程”、“民心工程”,受到普遍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