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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政协会议和学习制度

[来 源] 淄博政协 [作 者] admin [发表时间] 2004-12-30

一、全体委员会议
 全体委员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由常务委员会主持,换届时的第一次会议,由会议选举主席团主持。每次会议由秘书长为首组成大会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
    会议议程由常务委员会提出建议,会议主要内容:(1)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2)对全市的重要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3)选举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4)讨论并通过会议有关决议。
    经常务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研究同意,有关方面的人士可列席全体委员会议。
  二、常务委员会议
  常务委员会议由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组成。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具体日期由主席会议确定。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办公厅负责会务工作,调研室负责作记录,并视情编发纪要和简报。
    会议议程由主席会议决定,会议主要内容:(1)组织实施全国政协、省政协、市政协全委会议决议;(2)听取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我市大政方针、重大问题的情况通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协商讨论;(3)审议通过提交市人大或市政府的重要建议案;(4)审议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5)根据秘书长提议,任免市政协副秘书长;(6)讨论决定市政协机构设置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
    各区县政协主席、市政协各委、办、室、中心主任、副主任、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及与议程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常务委员会议。   
  三、主席会议
  主席会议由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和议程,由主席或主席办公会议决定。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办公厅负责会议的筹备、组织及有关会务工作,调研室负责作记录,并视情编发纪要和简报。
   会议主要内容:(1)讨论研究常务委员会的会务工作;(2)决定常务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并提出议程建议,审议提交常务委员会议的文件;(3)讨论我市有关大政方针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4)讨论决定市政协视察、调查等重要活动,审议重要视察、调查报告及建议案;(5)审议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副秘书长列席会议,并视情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四、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议
    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会议日期、议题由秘书长会同政协有关部门提出,报请主席决定。根据会议内容需要,有关常务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办公厅负责会务工作,调研室负责记录,并编发纪要或报告。
    会议主要内容:听取有关情况通报,协商讨论我市大政方针和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主席办公会议   
   主席办公会议由主席、驻会副主席、秘书长组成。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具体日期、议程由主席决定。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办公厅负责会务工作,调研室负责记录,并视情编发纪要和简报。
    会议主要内容:(1)讨论研究主席会议重要会务工作;(2)审议提交主席会议、常委会议的文件;(3)讨论决定本会机关重要活动,检查各委、办、室、中心的工作情况。
  与会议内容有关的人员列席主席办公会议。
  六、秘书长工作协调会
    会议由政协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委、办、室、中心主任组成,一般每月举行一次,月初召开,必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由秘书长或秘书长委托的副秘书长主持,办公厅负责会务并作记录和编发纪要。  
    会议主要内容:(1)研究党组、主席办公会议、政协领导决定事项的落实措施,督办落实意见,检查落实情况;(2)各部门汇报上月工作,提出本月工作打算,调度月内工作。 
    办公厅秘书科、调研室调研科负责人列席会议。
   七、秘书长联席会议
    秘书长联席会议由市政协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秘书长组成。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会议日期、议题由市政协秘书长决定。会议由市政协秘书长或秘书长委托的副秘书长主持。市政协办公厅负责会务工作,调研室根据需要编发纪要。
    会议主要内容:(1)通报交流市政协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作情况;(2)讨论协商共同关心的有关问题;(3)就共同开展的有关工作和活动,研究方案和实施意见。
    市政协办公厅副主任、秘书科长、调研室副主任、调研科长列席会议。
  八、市政协学习中心组学习
     市政协学习中心组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各委、办、室、中心主任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主委,驻会副主委(是市政协委员的)组成。一般每季度一次,如有重要学习内容随时安排,由主席或主席委托的副主席主持,学委会负责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暑期学习班。
    学习内容:(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3)统战、政协理论和业务知识;(4)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
  九、机关学习日
    每周—为机关学习日,每月第一周学习日全体机关人员集中学习,办公厅主任主持,秘书长负责传达学习,办公厅组织人事科负责召集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其余各周学习日由各委、办、室、中心分别自行组织本部门所属人员的学习。
学习内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通报有关情况,并就贯彻落实问题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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