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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 源]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作 者] 未知 [发表时间] 2004-12-30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2004年一号文件精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今年以来,市政协围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在分管主席的带领下,在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大力配合下,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先后到桓台、高青、周村、博山、沂源等区县及有关乡镇、企业进行了调查,还赴外地进行了考察学习。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实地了解情况等方法,对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制约因素进行了综合分析,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总人口413万,其中农村人口272万。农村从业人数151万,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约20万人。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充分利用我市城市化水平较高、吸纳劳动力载体较多的优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广开就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突出抓好“六个一批”转移。一是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牧、菜、果三大支柱产业,就地消化一批。二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向非农业产业转移一批。三是加快城镇建设,在城镇安置一批。四是发展民营经济,自我消化一批。五是培育劳务中介组织,向外输出一批。六是合乡并镇,向外搬迁一批。目前,全市从事农业的劳动力80.4万人,其中从事粮食生产、林果业、蔬莱生产、水产养殖等产业的60万余人,稳定从事二、三产业的达70.6万人,农民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占纯收入的63%。据调查了解,外省市输入我市的农村劳动力已占一定比例,他们大多集中在张店、淄川、临淄、桓台的建材、水泥、化工等企业。张店区的南沣村和城东村外来务工人员占本村村民的70%和75%,全市外来务工的农民工达94423人。
2、发展劳动力市场,搞好转移服务。目前,全市职业中介机构达62个,其中:市及各区县劳动力市场12个,经批准的民办中介组织50个。全市22个街道办事处、86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同时赋予了职介职能。沂源县率先建立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台帐》、《技术特长人员资源台帐》、《用工信息资源台帐》、和《城乡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资源台帐》,全面掌握劳动力构成情况,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奠定了基础。
    3、加强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全面统筹规划,整合教育资源,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地开展了培训工作。市、区、县分别建立了领导机构和培训机构,加大了资金的投入,实行了培训目标责任制,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率为目标,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因地、因企、因人而宜,今年开展的“阳光工程”培训计划已初见成效,截止10月底已培训7500多人,转移就业4000多人。
4、完善各项政策,保障合法权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把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摆在突出位置。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等。市农业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通知》,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依法保护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 十条规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大劳动保障执法检查力度,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等,使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有所改善。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力度,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全市出现了一大批具有生机和活力的独资、合资、民营企业,为数万农民工走出农村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农业结构的调整使农民改变了单一农业生产的束缚,思想观念有所改善,农民工转移的步伐逐步加快。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我们感到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外地先进地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区、县之间的发展还不够平衡,主要差距是:
1、组织协调机制不健全,政策配套措施不到位。目前,全市从上到下还未形成协调配合、配套联动的工作机制,缺乏组织协调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还遇到一些政策障碍、招工中的歧视和限制,法规、政策不够配套,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户籍、子女入学、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比较原则,管理性的文件多,服务性的政策少。
2、劳动力市场建设还比较薄弱,信息网络系统不够畅通。调查中发现,我市劳动力市场由于场地建设资金缺乏等问题,落后于其他市地,同时,存在着布局不尽合理、场地过于集中、专业性、针对性不够强。马路自由市场和非法职介大量存在,自发的劳动力市场尚须规范等问题。在网络建设上,没有全市统一联网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用工信息、劳动力信息储备不足,区域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不够,信息系统滞后于劳动力的转移需求。
3、思想观念陈旧,劳动力素质偏低。目前,相当一部分农民以农为本的小生产观念和故土难离的旧思想依然存在,恋土守土意识比较浓厚。据统计,外省市输入我市的农村劳动力近10万人,而我市输出的仅6千余人。另外,文化程度普遍偏低,80%都在初中或初中以下。专业技能差也是农民工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由于缺少专业技能,多数农民工只能从事脏、苦、累、险工种。调查中发现,用工结构性矛盾突出,造成有岗无人干的局面。上述问题必须通过提高素质、加强培训来解决,而我市的培训尚处在起步阶段,且财力有限,大规模的培训工作难以展开。
4、保障体系不到位,企业用工不规范。一是不少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中,存在着不签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加班加点、压低工资等问题。二是同工不同酬,由于身份不同,各项待遇大相径庭,有的企业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降低成本的手段。三是有的企业负责人的法制观念淡薄,不按《劳动法》办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障措施得不到落实和维护。
    综合分析,我们认为:制约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客观因素在于,农民自身的思想观念滞后,劳动技能和文化水平偏低是主要方面。客观上就业岗位少、劳动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措施不完善也是制约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几点建议
1、加强领导,完善政策。首先。应建立市、区、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吸收农业、劳动、计委、财政、公安、教育、科技、建设、工会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市、区、县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农业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二是统筹城乡劳动力资源,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和跨地区安置就业,把工作重点由城镇就业为主转向城乡并重,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三是尽快消除限制城乡劳动力合理流动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取消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各种歧视和限制。建立和完善有关的政策和法规,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相关政策。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重大意义,开辟专栏宣传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的事迹,组织外出参观学习,促进此项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2、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建好劳动力供求平台。一是市及区县政府应加大对劳动力市场建设资金投入的力度,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劳动力市场健康有序的运转。在市场建设上除强化政府主办的中介机构外,重点建设一批专业性强的劳动力市场,力求布局合理、专业配套。二是加强全市劳动力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库,层层建立劳动力资源台帐,准确把握劳动力资源的动态变化情况,尽可能多的收集用工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劳动力供求信息,为企业用工提供咨询和服务。三是强化就业指导、就业跟踪服务和劳动力事务代理等中介服务功能。四是要加强对劳动中介组织的指导和管理,规范职介市场。
3、加大培训投入,搞好技能培训。进一步对现有技校、职业高中等师资、设备和校舍进行整合,扩大“阳光工程”培训的规模,坚持培训层次的多元化,做到高、中、低技术人才全面发展。尽快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坚持培训形式的多样化,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突出特色、提高就业率,最大限度的提高培训单位和培训人员的积极性,争取在二、三年内我市“品牌”培训能有所突破。要加大经费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阳光培训”工程培训的投入。摩托车修理、钳工、汽车驾驶等专业的培训在800—1000元,美容、美发、厨师专业的培训在500—800元,汽车驾驶的培训在3000元左右,差距较大。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财力的不断增强,逐步加大培训资金的投入。不断探索政府、用人单位、培训机构及农民共同负担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培训投入机制,借鉴外地经验,建议从土地补偿费用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被征用土地农民的技能培训。
4、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劳动保障工作。一是应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抓住签订劳动合同这一关键环节,督促企业依法用工并履行合同。二是企业要积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等法规,为职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现行的劳动保护、工资标准及支付方法、工作时间依法予以规范。三是教育和引导企业负责人以人为本,善待职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四是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适时出台有关的规定和文件,为农民工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法律保障。
    发展是硬道理,不管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还是城镇人员的就业,都要加快经济发展。当前要进一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和大力实施城市化战略,为农民稳定就业提供优质服务的平台和载体。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200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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