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市总工会副主席 翟乃超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全国、省、市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困难企业特困职工的生产生活问题,通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等多种措施,安置了大量下岗失业职工;通过实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开展“扶贫济困万人行”活动、建立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等办法,有效地缓解了职工生活困难,较好地稳定了职工队伍。尽管各级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我市老企业较多,特困职工数量较大,生活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困难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及各项费用情况比较严重
在调查的879家企业中,停产企业95家,占调查企业数的10.8%;半停产企业118家,占13.4%;破产企业195家,占22.2%。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博山、淄川两个区和市属工业(如华辰集团、先行集团、柳泉石矿、有机胺厂等企业)、商业、物资、供销、交通等系统。
目前,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集资、医疗费、社会保险等费用情况比较普遍,拖欠程度比较严重。据统计,近年来,仅市属企业拖欠职工各项费用高达27490万元(其中拖欠工资9871万元,拖欠集资8472万元,医疗费3512万元,社会保险费5635万元),涉及企业95家,职工52368人,人均拖欠费用5249元。在我们调查的单位中,华辰集团拖欠职工各种费用人均1.6万元,先行集团拖欠各种费用人均超过2万元。困难企业“拖欠”问题已成为特困职工致困的主要因素。
2、特困职工群体比较集中
在调查的24万名职工中,家庭月人均生活费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60元的特困职工有24673人,占调查职工数的10.28%,其中省属企业5452人,市属企业6531人,区县属企业12690人。我市特困职工分布呈区域性、行业(企业)性集中的特点。省属企业主要集中在丝绸公司系统和山东耐火材料厂、洪山铝土矿等企业。市属企业主要集中在商业、物资、供销等系统和华辰集团、先行集团、柳泉石矿、有机胺厂等企业。区县属企业主要集中在博山、淄川等区。
3、部分职工生活困难程度加剧
据调查,我市生活极度困难的特困职工有7430人,主要有以下六种类型:一是市属企业中,由于困难企业未参加医疗保险统筹,又没有报销医疗费的能力,致使大病伤残职工中看不起病住不起院的有2200人。二是困难企业中虽已享受低保但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先模人物和军转干部有430人。三是市属企业中夫妇双方同在困难企业虽已享受低保但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职工有1100户2200人。四是因年龄较大、再就业困难等原因导致生活贫困的4050人员有1200人。五是一户两代以上同在困难企业的职工有550户1100人。六是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特困职工家庭有300户。这些职工的基本生活普遍缺乏保障。而近期生活消费品的价格不断上涨,使特困职工基本生活更是雪上加霜。有的职工缺衣少食,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有的职工子女因交不起学费而面临辍学;多数特困职工家庭冬天不能取暖,有的靠捡木柴生火做饭;有的到菜市场捡菜叶。
4、特困职工群体潜在着较大的不安定因素
由于缺乏基本生活保障,有相当数量的特困职工长期生活贫困,承受着心理和经济上的巨大压力。虽然市委、市政府采取了大量措施进行救助,有效地缓解了职工生活困难,大多数职工思想比较稳定,但由于我市特困职工群体数量较大,部分职工生活困难状况长期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加之社会分配收入差距拉大的影响,导致他们心理上严重不平衡,有相当数量的下岗、特困职工都曾自发到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上访过,有时还有过激言行,已成为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潜在隐患。
5、困难职工群体有增无减,送温暖任务更加艰巨
据最近调查,造成特困职工增多的原因:一是下岗或双下岗,无固定收入,无生活来源;二是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无钱医治导致特困;三是部分企业的下岗职工因为不能享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生活普遍窘困。近几年,工会送温暖活动使数以万计的困难职工得到救助,但是送温暖工作确实也遇到许多新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探讨。一是每年“两节”集中筹集大量送温暖资金越来越难,多方筹措难以落实,基金增值解决不了需求;二是送温暖对象和范围逐步扩大,特困群体完全由工会负责难以承担;三是由“输血”变为“造血”,让特困职工自我解困,寻求社会力量互助互济,从根本上解脱贫困还有许多现实困难。
建议与对策
1、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从根本上做好维护困难职工群体合法权益工作。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解决一切困难和问题的关键。因此,解决困难企业特困职工的问题,也要从改革中找出路,在发展中想办法。当前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深化企业改革,加大困难企业扭亏解困工作的力度,从根本上解决职工的生活困难。二是要继续做好“两个确保”的工作,积极稳妥地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妥善解决好拖欠下岗职工工资和有关经济补偿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利益。三要认真落实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所有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全部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真正做到实际意义上的应保尽保。四要把帮扶困难职工与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对待改革过程中的利益关系调整,坚定克服困难的信心。
2、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通过人大执法检查、政协专项视察、政府有关部门联合督查等手段,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困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职工优惠待遇落实等问题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困难职工合法权益的落实。
3、进一步加大措施,切实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当前尤其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切身利益。对工资拖欠数额较大、时间较长的重点单位如建筑、煤炭、餐饮服务等企业,有关部门要加大监察执法和监管督查力度,督促拖欠单位尽快支付工资并防止新的拖欠,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深入开展扶贫济困万人行活动,努力实现送温暖工程的社会化。实践证明,由市总工会牵头开展的以结对帮扶为主要内容的“扶贫济困万人行”活动,是动员社会力量,深化送温暖工程,促进其社会化进程的有效载体。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逐步实现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的转变。二是要进一步扩大帮扶活动的覆盖面,尽可能多的把困难职工都纳入帮扶救助的范围。三是要搞好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注重帮扶实效。
5、切实办好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为困难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服务。淄博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作为全省第一家建立的援助中心,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广大职工也寄予了厚望。下一步一是要抓好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的规范运作。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在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提高救助水平和质量上下功夫、做文章。二是要抓好全市困难职工援助工作网络的建设,今年,困难职工比较集中的委局、公司、大企业都要建立起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站),在全市形成上下联动、信息共享的工作格局。
6、健全机制,努力增强帮扶救助的能力和效果。
机制建设是送温暖工程的重要内容,是送温暖工程深入持续开展的重要保证,也是送温暖工程实现社会化、制度化、经常化的客观要求。要强化调查研究,搞好源头参与,监督和督促有关再就业和基本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妥善处理拖欠工资等政策措施的落实;要积极参与政府(行政)有关下岗职工再就业、困难职工解困、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并充分利用政府与工会联席会、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等渠道,努力把困难职工群体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纳入到有关政策性文件和法规中,从源头上维护好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特困职工证制度,进一步加大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进一步拓展优惠待遇范围,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切实用好用足优惠政策,让特困职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三是要进一步发展壮大送温暖基金,最大限度地募集送温暖基金,夯实送温暖工程的物质基础,以增强帮扶救助困难职工的能力。四是要下大气力抓细、做实、健全完善特困职工档案制度,为实施送温暖工程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7、加强社区对下岗失业人员的组织管理服务工作。劳动、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密切协作,研究确定社区对下岗失业人员管理服务的职责范围,尽快健全机构,建立制度,配备人员,投入资金,开展工作;在目前工作机构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要加大对街道、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人员有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业务知识培训,尽量做到社区管理服务工作与困难职工群体维权工作相适应。
